本报讯 (蔡静)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积极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为全市银行业和保险业降低赋税压力。
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鉴于银监会和保监会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若银行及保险金融机构存在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欠收入的,应当足额上缴,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具体免征工作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