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玉华)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州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可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900万元,可减轻缴费个人负担约600万元,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据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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