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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新农合明年缴费提至八十元

  

        本报讯 (邓永新 韩鲁青)日前,青州市下发通知,安排部署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据了解,2013年度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按照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全员参加的原则进行筹资。其中,农村户籍中小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均属新农合参合范围,应严格执行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的规定。
       另外,2013年度青州市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80元。个人筹资款项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收取,交由镇财政所核算,核算无误后由镇财政所上交到市财政局新农合资金专户。根据规定,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合的农民,可由政府相关部门代缴个人应缴参合费用。
        参合农民缴纳个人参合费用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5日。缴费结束后进行参合信息录入与基金核算,完成后将会关闭新农合中心数据库,不再接收农民个人缴费。
       同时,筹资过程全程将由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参合农民缴费将会收到加盖财政部门公章的“潍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票据”,以此作为领取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凭据。如发现有截留、挪用参合农民筹资款项或存在超标准收费及其他问题的,将会按照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据介绍,筹资工作将于9月中旬结束,筹资完成后将会印制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并及时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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