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玉 陈凯)青州市自开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了“三十一证合一”。
整合证照事项。该市“多证合一”改革将公安部门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住建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商务部门的“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等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和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市场准入简化。“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要求,将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所涉及被整合证照事项。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直接向市场监管“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在申请表上勾选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信息互认共享。“多证合一”改革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和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