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诚信青州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主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青州”为主题,结合我市“四个城市”建设,大力宣传国家、省、潍坊及我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选树一批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人民银行青州市支行牵头,社会信用联席会成员单位参与,拟定于10月初在东夷文化广场举行启动仪式,现场发放《中共青州市委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信用青州”宣传单页等有关信用学习资料,向社会各界发出《诚信倡议书》,组织开展广场统一宣传活动,摆放展板、张贴海报,宣传人员向社会公众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折页。发出行业诚信建设倡议,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医生、教师、企业家、学生代表举行“我守信,我光荣”诚信签名活动。展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成果。邀请青州电视台、今日青州、青州通讯、东方花都网、青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启动仪式进行报道。
(二)活动开展
1、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法院、金融、工商、税务、商务、财政、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市直部门(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内信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信用示范村、示范户、示范社区等创建工程,不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要紧紧围绕“诚信守法户”、“诚信青年”、“诚信巾帼”、“诚信窗口”、“诚信企业”、“诚信校园”、“诚信旅游”、“诚信电商”、“诚信司乘”、“诚信种植户”、“诚信养殖户”、“诚信经营户”等开展专题诚信创建活动。其它市直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创建活动。
3、开展评诚信之星,树诚信典型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至少推荐10个诚信典型,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至少评定本行业内10名“诚信之星”,并形成典型案例,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审核后,定期在“信用青州网”、“青州文明网”、“东方花都网”、“诚信青州”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推送宣传;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将推荐至青州电视台、《青州通讯》、《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以及省、中央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必要时可做跟踪系列报道。
4、开展诚信宣讲活动。市妇联、团市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积极组织本领域、本行业诚信之星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系列宣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5、开展诚信讲堂活动。由市发改局、人民银行青州市支行牵头,充分利用海岱大讲堂,举办信用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全国知名信用专家、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负责人等专家学者来青进行授课。
6、开展“诚信青州”征文比赛、朗诵比赛、随手拍等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诚信青州”征文比赛、朗诵比赛、随手拍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信用意识,熟悉和普及信用知识,掀起我市全民学习信用知识的新高潮。
7、开展签订诚信承诺书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内企业、经营业户签订诚信承诺书。
8、开展诚信教育基地建设活动。在市域内选择3-5所中小学、高等院校作为诚信教育基地,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人民银行青州支行、校方配合,按照“诚信课堂+诚信档案+诚信校园”三位一体的标准建设。10月底前举行挂牌揭幕仪式。
9、开展“红黑”名单发布行动。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级、纳税、逃废银行债务、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旅游、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共安全、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发布诚信“红黑”名单,对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青州”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公示,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常规化,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10、开展诚信建章立制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诚信建设过程中梳理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办事程序、严明纪律要求,形成行之有效的诚信管理、考评、奖惩的工作机制。窗口服务单位要完善诚信服务承诺和守则,努力树立单位良好的文明诚信形象。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宣传活动,周密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宣传方式。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地域、行业、部门特点,利用互联网、媒体等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活动的感染力,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将专题活动方案、专题活动联系人于10月底前报送至市信用办。同时将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做法等纸质、影像资料及时报送至市信用办(3822782,qzshxytx@163.com)。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信用办将加强日常调度,强化督查考核,把这次诚信宣传活动,纳入信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