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与省和潍坊搞好业务对接,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完善“三权”关系,落实“三权”分置办法,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流转行为,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万亩以上,加强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村级“两委”换届后,上半年集中抓好村级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按照《青州市农村“三资”主要业务规范》,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实行农村会计聘任制管理,切实提高账务处理水平。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控在职村干部和退休村干部工资和补贴发放标准。做好大型农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工作,加强农村“三资”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认真查处农村财务信访案件,依法依纪处理违反农村财务纪律的行为。
四、抓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提升,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完善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加快培养合作社带头人,营造发展合作组织的舆论氛围。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争取新增农民合作社60家、家庭农场60家以上。组织开展评选“十佳合作社”、“十佳家庭农场”活动,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五、做好农民减负监管工作和政策性粮食保险工作。搞好农民负担监测点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严格界定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按规定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协助中华保险公司搞好政策性粮食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理赔及时到位。
六、抓好党建工作,寻标对标争创先进。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学习平度、滕州农经工作经验,推进农经工作再上新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认真负责、廉洁高效、争创一流”的部门精神,抓好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同时,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