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倩)为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年轻干部的能力素质,近日,我市创新实施了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旨在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进入角色、锤炼能力、健康成长。
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要求,各招录单位要在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高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中,为每名新录用公务员指定1名导师,负责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习方法,传授工作经验,同时还负责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的培养,通过一对一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干部全面了解和把握机关工作技能,为今后独立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为提升该项制度的实施效果,推行实施了双向考核机制。导师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现实表现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素质提升情况作为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单位对导师的履职情况也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导师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从而真正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