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广刚)近日,青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青州市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工作,坚持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推动驻所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安全无事故。目前,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已连续三届被高检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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