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艳华)按照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规[2017]2号)文件规定,青州市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获得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职业技能证书》、《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彩照1张,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时,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服务大厅模块下“个人办事”中“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把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人应先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再进行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