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措施,是传染病免疫预防的具体实施,是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通过对易感人群的免疫接种,可迅速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降低人群对相应疾病的易感性,同时具有减少和消除传染源的作用。
在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虽说二类疫苗是收费疫苗,但其在疫苗相关传染病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不论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适龄儿童如果没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均应按时接种。疫苗接种不仅是对接种儿童自身的保护,也是对周围人群特别是儿童的保护,是减少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国家策略。为孩子接种疫苗,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是一种任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