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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诚信青州” 助力“四个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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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诚信青州” 助力“四个城市”发展

  

惩戒失信者 扶持守信者
青州着力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守信环境

  本报讯 (记者狄笑男 通讯员刘芳芳 刘美乐 鹿岳)去年以来,青州以“诚信青州”建设为抓手,逐步构建起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力促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提升。今年6月,青州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批30个“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并被授予全国“守信激励创新奖”,是全市唯一获奖县市区。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出台《青州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确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补助等12项领域中探索推进应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税务、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市场主体、企业、安全生产、房地产开发、社会保障等12个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围绕危害公共利益和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领域,青州还将信用信息应用嵌入行政管理,用行政手段为诚信建设保驾护航。青州市搭建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核心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青州”官方网站上,“红黑”名单、“双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可随时公开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上,完整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可让全市50余个部门之间实现信用信息联通共享。
  在联合“惩戒”失信者的同时,青州还不断推出“信易+”守信激励政策活动,让守信者享荣誉。凭借好“信用”,市民可免押金扫码租车、享受更优惠的旅游服务价格、刷脸贷款借书……同时,建立守信者行政审批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各类政府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采取信用加分、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激励政策。除此之外,还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和舆论氛围营造,着力提升守信者社会荣誉感和自豪感,着力提升社会各界勇于践“信”自觉性。

青州联合惩戒老赖 共建诚信体系

  本报讯 (记者狄笑男)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设诚信青州,弘扬社会正气,潍坊市青州市法院制度《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
  凡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到期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限制购买飞机票、限制购买高铁及动车票,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对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人民法院将向有关部门提出联合惩戒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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