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基础知识之权利义务
3、为什么要做好工伤预防?从业人员“工伤有保险,出事老板赔,只管干活挣钱”的想法对吗?
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从业人员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工伤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从业人员在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保护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又是其劳动保护权利的延续。从业人员有权获得保障其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同时也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职业伤害的发生。
当前国际上,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把事故预防放在优先位置。我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也把工伤预防定位工伤保险三大任务之一,从而逐步改变了过去重补偿、轻预防的模式。因此,那种“工伤有保险,出事老板赔,只管干活挣钱”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工伤赔偿是发生职业伤害后的救助措施,不能挽回失去的生命和复原残疾的身体。从业人员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只有做好工伤预防,才能保障自身的健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从业人员的最大利益。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永远共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1)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从事特种作业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有权获得保障自身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3)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
(4)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定期健康检查。
(6)发生工伤时,有权得到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