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国英)2018年青州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培训会,近日在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多功能会议室成功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及重点科室负责人16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会特邀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兼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永梅处长莅临讲学。在本次题为“防范风险 保护自我”的讲座中,刘处长结合李建雪案等医疗纠纷社会热点案例,从法律层面详细讲解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制定初衷、医患双方的权责构成以及医务人员自我保护的行为规范。
2018年10月1日起,国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出台在于“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于承担起”健康所系、生命相托“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