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阚德臣 魏子轩)为深化行政机关发展软环境建设,近日,青州市审计局推出四项举措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明确审计行政职权。根据审计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积极调整或废止行政权力事项34个。做好涉及审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行政发文的科学规范。
严格行政执法范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法定的审计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协调退出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确保依法执审。
规范审计执法程序。严格依照审计法及相关法规、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取证、证据保全等规定,积极维护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特约审计员制度等,加大对审计执法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积极做好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