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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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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为政为民” 青州持续优化个体门诊设立相关程序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张帆)今年以来,青州市在前期推行“个体门诊设立”全链条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事环节,真正实现个体门诊设立“一次办好”。截至目前,已有20个行政相对人通过“一次办好”模式顺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整合资源,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将“个体门诊设立”列入该市“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推行“一窗”综合受理。重新梳理绘制个体门诊设立流程图,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提报材料、基本流程等11项要素,形成《青州市个体门诊设立全链条服务指南》,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同时在窗口显要位置摆放,供行政相对人取阅,避免出现申请材料缺失。设置温情提示,主动帮助申请人规范设置符合企业注册登记和医疗机构登记的名称,减轻申请人各项成本。
  压减要件,全面缩短办理时限。取消“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环节,将原来卫计部门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整合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办理时限从法定45工作日压缩为全流程20个工作日,提速达125%。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明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改建、扩建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租赁房屋开办个体门诊的,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不再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借力网络,真正实现“一次办好”。开设公共邮箱,向行政相对人“一揽子”提供表格样式和填写说明,行政相对人通过电子邮箱将有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综合受理窗口,窗口预审后出具“审核意见说明”,申请人全部修改无误后再次网上提报申请材料原件扫描版,供窗口下载打印并进行内部流转,直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整个办理流程,行政相对人只需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取证,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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