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广胜)1月23日,青州法院召开2019年第二次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讨论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青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兆生列席本次审委会。合议庭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与会审委会委员就合议庭提请研究的定罪量刑问题逐一发表意见,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合议庭提请研究的裁判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新修订的《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青州法院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把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积极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交流,依法配合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青州法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继续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增强法、检互动交流,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