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随着该《办法》的出台,地下管线将得到更加科学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用。
《办法》共分为八章,五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运行保障、信息与档案管理、综合管廊、法律责任和附则八部分。《办法》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依法移交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应当归档的工程档案。因抢修、迁移、改动、废弃等情形造成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材质、使用状况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移交相应材料,并向地下管线综合协调部门报送变化信息。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地下管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入了新的阶段,最大程度避免因盲目施工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完善的管线信息查询和利用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杨蕾 孙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