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通知,对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等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奖励,每个乡镇奖励100万元,我市何官镇名列其中。这是我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对耕地保护进行制度性奖励。
据了解,我省是有1.13亿亩耕地、95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全国第三产粮大省,耕地保护关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广大农民福祉。2018年12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出台,决定从2019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约2亿元用于耕地保护激励,依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其中不少于70%的资金用于奖励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村集体组织,单村奖励不超过10万元。(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