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云鹤)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辖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经济开发区坚持划清红线、亮明底线,以铁的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印发《关于推动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成立以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分局、规划办、派出所、基建办及各管区为成员的新型政商关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督促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密切政企联系、深入调查研究、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坚守清正廉洁,破除私心贪念,避免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为政企关系的健康发展划清红线。
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引导扶植。公正平等对待所有企业,保证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落实上级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细化配套措施,优化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确保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解读精确、落实到位。
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涉企数据平台和信息整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强对企业负担情况动态监测,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化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及时反馈。
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明确与企业及负责人交往过程中的“十个不得”,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和企业人员廉洁从商专题教育,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为政企关系的健康发展亮明底线。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风清气正。加强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环境;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村企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公职部门与企业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追责,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为“亲”“清”政商关系的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