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乾刚 郭林雨)就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青州市国税局结合当前国税工作,明确了四条贯彻落实意见。
坚持将专题学习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相结合。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要求,周密制定学习规划,采取个人自学、支部讨论、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积极营造学习报告、领会精神、激发活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坚持将专题学习与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把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作为做好当前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做到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加强税收综合数据比较分析,进一步加大税源控管力度,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坚持将专题学习与推进文明创建相结合。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国税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为民收税理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拓展纳税服务内涵,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学习促创建,以创建树形象。
坚持将专题学习与科学筹划工作相结合。结合十八大重要精神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和手段,将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路、新举措贯彻到今后税收工作的计划中来,努力开创青州国税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