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洋洋)开发区纪工委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实际,全面聚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情况、上级交办问题查处处理情况、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把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放在工作首位,通过每周召开内部学习会,集中学习讨论了《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和新修订的《执纪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安全领域的执纪监督能力。
强化责任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采取明察暗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着力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生产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紧盯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地区开展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来临之际,重点治理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和“吃、拿、卡、要、报”等严重的“四风”问题,突出惩处破坏、干扰、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突出标本兼治。开发区纪工委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隐患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一律按上限进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加大对开发区敏感行业和领域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行贿索贿等不正当行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营造氛围,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