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监轩)连日来,青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转供电环节价格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用电价格进行了强制性降价降费。
今年,我省分别自4月1日和7月1日两次降低电价,工商业用电不得高于0.9203元/千瓦时,居民用电不得高于0.555元/千瓦时。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分成5个工作组,对全市130多家物业企业、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和其它规模较大的转供电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重点检查转供电单位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等电价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随电价搭车收取“服务费”情况,转供电单位是否公示电费收缴和公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将不间断地开展转供电环节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电价格市场稳定,切实保护经营者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综合科科长陈顺明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转供电单位明码标价公示没有执行到位,有的转供电环节收费没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现场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不改正的话,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