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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众志成城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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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九项“硬核”举措支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市卫健局为企业复工复产“把脉开方”
青州医保局多措并举帮企业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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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门山街道:开局就是决战 起步就是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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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九项“硬核”举措支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本报讯 (唐霞)2月24日,市住建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住建领域各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九个方面支持住建领域各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物业企业扶持。对部分规模小、经营困难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补助和上级扶持政策。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给予帮扶,帮助物业企业渡过难关。
  缓缴劳务工资保证金。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项目,暂不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由企业承诺疫情缓解后补缴,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合理调整开竣工期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工期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予以顺延。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复工的项目,顺延工期一般应从收到停工通知之日起,至收到复工许可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内开复工的工程,顺延工期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合理承担疫情防控费用。已发出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发包人应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完善,明确疫情防控对工程价款确定、支付调整等相关合同条款,必要时应延后开标时间;招投标双方应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产生的价格波动。
  严格复工复产条件。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物资配备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四个到位”,经批准后方可复工营业。
  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防控物资的保障供应,积极协调供应渠道,努力解决好企业防控物资短缺问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帮助解决用工需求。在做好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的前提下,建立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绿色通行通道,保障从业人员的返岗复工和正常工作交接,努力提升科学防控、服务企业的能力。要积极发动志愿者,充实居民小区物业服务队伍,共同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推广网上审批服务。在办理资质审批、建筑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合同备案、资金收存支付等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时,要进一步简化流程、简化材料、缩减时限,实行“网上办、邮寄办,不见面审批”。确需报送纸质材料的,待疫情结束后予以补报。
  严格督导检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住建领域企业开复工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的要及时给予指导,促使其尽快达到开复工条件。开复工后,要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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