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平)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邀请城市规划、古建筑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对青州市申报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进行了审查,并予以通过。
青州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专家编制完成了《青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落实保护工作经费,坚持“古、青”结合原则,积极推进生态型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坚持“拉开框架、挖掘内涵”的保护原则,推进城市建设“西接、东进、南展、北拓”,古城传统格局得到长期有效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果进一步巩固。
通过踏勘现场、听取汇报,专家组认为古九州之一的青州,历史上作为山东境内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长达一千多年之久,境内文化遗址众多,文物古迹丰厚,历史文化街区保存完好,拥有全国惟一的县级国家一级博物馆,馆藏文物之多、馆藏价值之高实属罕见。特别是青州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编制完成了《青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制定相应保护和整治措施,有效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青州市达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