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售楼处经纪机构有序工作的通知》(潍建房字〔2020〕1号),规定对商品房售楼处、经纪机构营业实行承诺报告,无需审批。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经纪机构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承诺报告后即可营业,无需办理审批手续。 建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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