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质监宣)为确保冬期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近日,青州市质监站发出《关于2012年冬期停工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建工程从12月底全部停工,并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值班制度。各施工单位要做好越冬维护工作,建立冬季值班值宿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进行管理。
做好停工期间值班工作。各项目经理为值班负责人,每工地安排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做好防盗、防火、防煤气、防触电等安全工作,并保证通讯畅通。
做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室外机械对电机等部件要屏蔽保护,闲置配电线路及箱体要拆除,加强安全巡查,全面做好质量安全检查,排除质量安全隐患,避免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