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磊)近日,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电视会议召开,青州市被省政府表彰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并有一人被省人社厅和公务员局记三等功。
近年来,青州市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注重因地制宜,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6万人,征收保险费14500万元,养老金领取人数达到14万人。
为方便百姓就近办理参保手续和领取养老金,市人社局与合作银行进行通力协作,并与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及时沟通联系,反馈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市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对参保补贴及时拨付到位,养老金的发放也非常及时,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市财政已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2170万元,发放养老金138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