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质宣)最近,气温突降,天气异常寒冷。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市质监站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自12月24日起,凡青州市范围内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立即停止施工。 市质监站将对全市在建越冬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不按要求执行或冬季施工方案不落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除申请经济处罚外,同时要记录企业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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