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万达诚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拟将该公司开发的“盛世花都商务中心”2#商住楼、13A商住楼,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给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商住楼座落于海岱北路以东,309国道以北,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抵押期限为一年。本次抵押的房号如下:
一、2#商住楼:401—407、501—507、601—607、701—707、801—807、901—907、1001—1007、1101—1107、1201—1207、1301—1307、1401—1407、1501—1507、1601—1607、1701—1707、1801—1807、1901—1907、2001—2007
2#商住楼:沿街商铺:二期商铺17#—36#
负一层:01—90#
二、13A商住楼:13A—1—401—403、13A—1—501—503、13A—1—601—603、13A—1—701—703、13A—1—801—803、13A—1—901—903、13A—1—1001—1003、13A—1—1101—1103、13A—2—401—403、13A—2—501—503、13A—2—601—603、13A—2—701—703、13A—2—801—803、13A—2—901—903、13A—2—1001—1003、13A—2—1101—1103、13A负一层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凡已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承购人,请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以维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逾期,我处将为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
青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