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兆宝)看到朋友圈的一条微信,受高利益诱惑,青州女子宋某加入“善心汇”平台,以善心、高利息的名义,通过该平台发展下线352人,获利10万余元。近日,青州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今年46岁的宋某是个个体户,2016年8月,宋某从朋友圈接触到了一个名为“善心汇”的平台,该平台上线不过几个月时间,却吸引了大批会员加入。
按照平台要求,宋某缴纳300元购买了“善种子”,成为会员。获得激活码并激活“善种子”后,她要按平台指令向陌生会员打款,平台再安排她接受其他会员的汇款。该组织依托网络平台,以所谓的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而宋某正是受到这种利益的诱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宋某在加入该平台后,成为一名“铁杆”。为提高自己的等级和收益,宋某不但继续注入资金,还利用人脉,在亲戚、朋友、邻居等圈子里推广该平台,不断拉人头,以购买“善心币”和“善种子”返利的形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发展的下级网络共7层352个会员账号,共计非法获利107300元。
骗局败露,法网难逃。2018年10月22日,宋某被依法传唤至青州市公安局接受讯问。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最终,青州法院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