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社保九件实事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张玉安)年初以来,青州社会保险事业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这条主线,通过完善社保制度、调整社保待遇、推行便民举措、落实优惠政策,全力助推和谐社会建设。
将全市704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妥善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
连续八年为企业退休职工调整提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20元,让企业退休职工及时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
关注弱势群体生活,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为60元,全市每年增加财政支出800万元。
调整社会保险政策。通过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降低起付标准、增加慢性病种、提高报销比例等,有效减轻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通过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更好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缴费多样化需求;通过实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潍坊市级统筹,全面提高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水平。
调整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参保企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3%降为1.5%,其中企业缴费由2%降为1%,个人缴费由1%降为0.5%,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7%降为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1%降为0.4%,减轻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经济负担3200万元,有效缓解了缴纳社会保险压力。
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开通职工医疗保险济南、青岛、淄博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先后将30家重点医疗服务单位纳入住院联网结算业务范围;全面推行社保卡制度,首批12万张城镇职工社保卡已全部开通使用。
启动了创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社区活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组建管理机构、落实服务内容,全面提升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