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齐振强)元旦佳节临近,是酒类商品进入消费的高峰期,为确保节日期间酒类食用质量安全,自12月20日起商务局对全市酒类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是针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备案情况、在保护未成人权利,严格酒类流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标识、酒类流通批发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情况和商场超市及大型餐馆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与管理情况;还对酒类经营者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诚实守信等进行检查,此次共检查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和餐馆企业86家。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的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酒类商品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酒类经营者都能遵守相关规定,进货渠道正规,台账建立明晰,销售酒类商品做到明码标价,诚实守信,索证索票体系基本形成。经营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明示率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