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青州》电子版 - 青州人文 - 青州书画 - 青州风光 - 青州房产  
 
  第2版: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人文

第3版
副刊

第4版
摄影
 
标题导航
牛年开新局 见到新气象
执法局开展市容秩序大整治
心系病人 情牵妇幼 ——记青州市优秀护士长牛洋
“我用爱弥合你的伤口” ——记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孙广美护士长
邵庄镇掀起“绿色浪潮”
王母宫发展区开展植树活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遗失公告
公告栏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今日青州新闻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山东英博啤酒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玉刚):

  本局经过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擅自于2015年12月、2016年3月、2016年11月占用何官镇北口埠村土地建设办公楼及车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办公楼及车间。3、处罚人民币67200元、76560元、72360元。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综执罚告字[2021]第261001号、青综执罚告字[2021第261002号、青综执罚告字[2021第26100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六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公告期满3日内到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联系方法】- 【投稿信箱】- 【《今日青州》电子版】-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今日青州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0904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