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相关制度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并损害公司声誉,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潍坊乾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崔志鹏(身份证号码为370781198908243296)因条件成立,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潍坊乾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根据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相关制度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并损害公司声誉,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潍坊乾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崔志鹏(身份证号码为370781198908243296)因条件成立,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09049827号
技术支持:710STU淄博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