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霞、杜先进: 你二人分别按公司人员管理规定自2003年1月和2006年7月辞职自谋职业至今,一直欠缴公司为你二人垫缴的各项社会保险及费用44982.26元、22306.40元。经公司研究决定,请你二人于2021年8月16日前到公司办公室报到并结清所有欠款后安排公司岗位上班,逾期不结清欠款、不说明情况和仍不回公司上班,公司将依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告知。 青州弘大棉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王翠霞、杜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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