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荣萍 海风)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青州市被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三部委联合授牌表彰为“山东省节水城市”。
近年来,青州市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确立了“节水优先、意识先行、技术支持、政策保障”的工作思路和“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单位和百姓积极参与”的工作方法。特别是借助创建全省节水型城市的契机,城市节水投入持续增加,节水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健全,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不断引向深入,水资源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万元GDP取水量降到11.9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11.99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95%,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6.94%,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7.4%,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6.9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