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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并非免责 “赠品”也享三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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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并非免责 “赠品”也享三包权

  

      当下,商家为吸引顾客往往推出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但很多都是打着赠送和打折的旗号,不想承担三包责任,有些甚至打出“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
      2012年7月26日,青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市民李先生称自己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获赠的电饭煲不能用!原来,7月15日,李先生夫妻到某商场电视机销售区发现其正在搞“买一赠一”促销活动,买一台名牌电视机,赠送一个电饭煲,于是当即购买了。回家后,迫不及待地使用电饭煲蒸了锅米饭,但是等了一个小时也没听见电饭煲自动跳档。李先生打开电饭煲后发现,大米早就糊了,内胆全部是黑色的,是电饭煲“失灵”了。赠送的电饭煲不能用,李先生只得再找到该商场,他认为赠送的电饭煲存在质量问题,商场应该给他换一个新电饭煲。但商场却声称“赠品只能维修不能更换”,拒绝给李先生更换电饭煲。双方争执不下,气愤不已的李先生来到青州市消费者协会,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该商场负责人:免费并非免责,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现在电饭煲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应该承担责任,经过调解,该商场最终为李先生更换了一台新电饭煲。
       青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商品打折出售、“买一赠一”等活动都是商家自愿采取的促销手段,赠品、特价商品与普通商品一样,不能免除三包责任,不能降低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商家打出来的“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是无效的,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有权享受三包服务,获得质量保证。
       (刘志栋 沈彦艳 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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