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平)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确定青州物价局为“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层联系单位”。据悉,这是国家发改委在山东省的三个基层联系单位之一。
近年来,青州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设“学习型”、“和谐型”机关和培养造就“学者型”、“专家型”、“全能型”物价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秉持“勤恳敬业,立价为公,执法为民,勇做先锋”的青州物价理念,真正落实“精干、务实,规范、高效”的工作标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收费秩序,不断进取,价格业务和各项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保持物价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发挥“联系点”平台优势,下阶段,青州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做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让“联系点”成为“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