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河镇获省级政策扶持
本报讯 (平萍 谢文朋 王福涛)3月17日上午,省级小城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培训会议在弥河镇召开,相关人员传达贯彻了《山东省省级小城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弥河镇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
根据《山东省省级小城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弥河镇范围内注册的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高于50万元的贷款项目,省、市两级财政将给予每项目不高于1000万元的财政贴息。这是省财政对弥河镇入选“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以来的又一项政策扶持,将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