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海涛)为积极落实好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州市物价局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收费项目取消和调整工作。
该局会同财政部门发文取消了已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和执收编码;对已取消收费项目的部门做好《收费许可证》重新核发,为提高工作效率,在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对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做到随来随换,一次办完;及时调整收费公示表,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提高执收单位正确执行收费政策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加大检查力度,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让乱收费者经济上亏本、声誉上受损,切实起到震慑作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桥梁作用,畅通价格举报绿色通道,实行全天候受理制度,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投诉举报的收费案件。目前各相关单位《收费许可证》已审核换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