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累计为380余人次补偿逾230万元
本报讯 (韩鲁青 刘玉全)今年以来,青州市全面推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在新农合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参合居民的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根据工作要求,青州市新农合与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公司进行合作,成立重大疾病保险科,共同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对纳入补偿范围的参合居民实行一站式补偿服务。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在内的20类疾病被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患重大疾病参合居民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还可获得由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补偿,其中,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足8000元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17%的比例进行补偿,超出8000元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73%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总封顶线达30万元。截至2013年3月底,已累计为382人次参合居民补偿238.2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203.37万元,保险机构补偿34.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