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青和 通讯员刘明刚)为进一步方便职工还贷,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青州市从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目前,青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有5081户,月还贷金额900万余元,推行此项业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将逐步享受这项政策的优惠。据悉,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条件有三:一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二是贷款职工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大于一个月的还贷金额;三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大于其3个月的还贷金额。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到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