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农合六项举措惠民利民合农心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韩鲁青)近年来,青州市坚持“广覆盖、提水平、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加强新农合各项建设,先后推出六项医疗惠民举措,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运行十年来,已累计为960余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各类医疗费用6.64亿元,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该市先后被卫生部和省政府确定为新农合重点联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及新农合先进工作集体。
周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互认,新农合实现“区域漫游”。青州市先后同周边邻近的临朐县、昌乐县和寿光市签订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协议,上述地区的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7家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青州市参合居民在上述地区就诊可享受即时结报,极大方便了周边参合居民的就医和报销。
重大疾病引入商业保险,参合居民获“双份补偿”。同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合作,全面推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儿童白血病在内的20种疾病被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患重大疾病参合居民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还可获得由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补偿,总封顶线达3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累计为380余人次报销补偿238.2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203.37万元,保险机构补偿34.88万元。
建立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定点医疗机构不再“终身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统一的评价内容、标准和程序,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A、B、C、D四类,评价年度内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新农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除进行相应处理外,还将视情节降低1—3级信用等级,直至取消其新农合定点资格。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有助于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提高其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服务流程“标准化”,全面推行“六规范”。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为目的,在全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全面推行“六规范”,即规范服务标识、规范服务布局、规范服务承诺、规范档案管理、规范服务用语和规范服务流程。高标准、精细化的服务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参合居民各项报销手续的办理,同时为基金安全的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
基金监管面向社会,实行“阳光监管”。在坚持加强内部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监管主体作用,畅通监管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和投诉信箱,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合基金监管的积极性。面向社会实行“阳光监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投诉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罚一起”。
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即时结报“五级联网”。全面建立起省、市、县、镇、村五级网络体系,进一步扩大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目前全省范围内共669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即时结报。新农合中心数据库完成由SQL向Oracle数据库的转换,数据处理能力得到加强,提升了新农合各项指标数据分析水平。积极推进新农合“一卡通”试点建设进程,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