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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中高考 全面来“禁噪”

  

中高考期间 青州全城“消音”

       本报讯 (孙廷友 王琦)随着高考、中考的临近,为给全市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我市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自5月22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措施,这标志着201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集中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按照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教育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排放的通知》要求,今年高考、中考期间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时间为5月22日起至6月15日,其中重点时间段为6月6日—6月9日(高考)以及6月12日—6月15日(中考),在此期间,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噪声污染源的达标情况进行摸底与排查,确定重点控制和检查对象,对可能扰民的工业噪声和其他噪声污染源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完成的限制作业时间或责令其停业、停产。
       青州市执法局向城区的工地、企业、门店下达了《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排放的通知》,向居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5月22日起至6月15日,城区各施工工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工具设备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在午间、晚间自觉停止施工,防止产生噪声妨碍周围居民生活。各经营单位应避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以及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各小区居民使用伴唱机、乐器、健身器材等进行家庭娱乐活动、身体锻炼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在此期间,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对于群众举报或巡查发现的违反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或拒不执行《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广新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其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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