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恒)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严格按照《山东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目录》的要求,自2013年6月1日起,对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按照规定,经营者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同时服务价格登记证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明示。
我市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的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建筑工程类检验检测服务费、规划技术服务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安全评价检测服务费、机动车检测鉴定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等共计七大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