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有奇 王洪娟)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全市建筑行业实际,近日,青州市建工处办事中心窗口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调整、清理,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无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
为方便外地进入青州的建设类企业顺利开展施工,将“市外建设类企业进入青州承担业务备案”调整为“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5项减少至11项,精减4项。
严格控制收费事项,严格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一律按照下限收取。由于建筑工程投资额较大、工期较长,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形势及企业自身等因素的影响较大,造成建筑业企业资金紧张,一次性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有困难,对此,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由过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次性缴纳,调整为分期后置收费。办理规划许可证时收取50%,在工程主体完工办理主体评定时收取剩余的50%。企业与窗口单位签订养老保障金缴纳合同书,这样既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又保障了建筑企业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受到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