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海伟)为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参保职工医疗需求,青州自6月18日起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主体范围。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主体由本人扩大到其近亲属。
扩大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含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以下药物、医疗用品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卫食健字号”、“国食健字号”、“卫进食健字号”等保健品;“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消毒剂、消毒器械等);“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等)以及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