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北江 丁中凯)近日,省卫生厅印发《2013年山东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青州市被新增列入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全省17市所辖城区及45个县(市)辖区列入监测范围。
成为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哨点后,青州市将重点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分散式供水以及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监测每年丰水期做1次全分析检测、枯水期做1次常规指标检测;农村饮用水监测每年做2次常规指标检测,丰水期、枯水期各一次。
青州市卫生局组织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大队于今年5月27日—6月21日开展了枯水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及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水质净化消毒设备的运转、水质检测及卫生许可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枯水期对监督监测网络内城市自来水、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集中供水、分散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一次。共检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6家,抽检样品46份,监测结果已按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