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质监)为加强全市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青州市质监站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
明确各方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法人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设计技术标准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从工程报建、分包到施工、监理以及使用建材再到最后验收,形成一整套严格规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尤其是在专业人员配备、工程分包资格审查、施工质量、建材质量管理、现场监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加强管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和质量隐患的,要立即整改。
加强监督管理。市质监站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抽查和检查力度,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通报;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听取用户意见建议,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