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丁艳萍)从青州市计生局了解到,自7月1日开始,青州市对年满49周岁的失独计生家庭父母的特别扶助金额在原本的每人每月135元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据悉,为了准确掌握青州市失独计生家庭信息,更好地为失独计生家庭服务,青州市计生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失独计生家庭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在认真倾听失独计生家庭诉求、做好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的基础上,从7月1日开始,为已申领独生子女证并失去独生子女的人员发放慰问金,其中,未满49周岁的发放5000员的慰问金,年满49周岁的发放10000元的慰问金,同时,将特别扶助金额在原本的每人每月135元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并且确保“一户不漏,一个不错”。